一、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職責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景區及園區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定;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重要綜合性材料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負責區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聯絡、協調工作及各例會和大型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定;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重要決策、決定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辦理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提案;根據區政府領導的工作要求和區政府的工作安排,對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收集、整理政務信息,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服務;協助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來文來電處理、區政府大事記編寫和檔案、重要文件工作及區政府、區政府辦及主要領導同志的印信管理;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景區及園區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并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綜合調研室、督查室、機要室、行政事務管理科、區政府總值班室
二級機構和事業單位:岳麓區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區禁毒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