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一)處理人民群眾給區委、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
(二)接待和處理到區委、區人民政府的群眾來訪,做好區級領導同志接待上訪群眾的組織服務工作,協調處理群眾赴京、省、市集體上訪;
(三)組織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和區委、區人民政府領導轉辦、批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對重大信訪問題的處理進行檢查、督促和協調;
(四)協同有關部門處理來信來訪中跨區域和跨部門的重大糾紛問題;
(五)負責了解、掌握全區信訪工作動態,征集人民群眾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向區委、區人民政府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提供信訪信息;
(六)負責區委、區人民政府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辦公室、群眾來訪接待中心(接訪辦信室)、復查復核辦公室、案件督查室、長沙市岳麓區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
直屬機構:長沙市岳麓區群眾來訪接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