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1、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2、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文化、體育、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5、協助政府研究、擬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政策和計劃,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6、承擔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以及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
8、做好殘疾人穩定工作,協調、消除各類不安定因素。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教就部、康復部、維權部、組宣文體部
直屬機構:長沙市岳麓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