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根據《岳麓山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岳麓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要求,按照“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保護岳麓山風景名勝區35.2平方公里及外圍保護地帶22.68平方公里的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生態資源,行使景區范圍內與景區有關的領導、管理和協調職能,監督風景區范圍內規劃編制執行、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以及景區資源保護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辦公室、旅游發展科、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科、財務科、風景資源保育科、綜合執法科。
直屬機構:岳麓山風景名勝區橘子洲景區管理處、岳麓山風景名勝區麓山景區管理處